2006年至2010年,我州除康定、理塘、得荣3个县要继续全面深化综合改革试点、率先建立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外,其余15个县和海螺沟景区管理局要进行综合改革试点,具体目标是:2006年,各选1个乡(镇)进行综合改革试点;2007年,15个县开展综合改革的乡(镇)不低于40%,各侧重1-2个改革重点乡(镇);2008年,15个县开展综合改革的乡(镇)不低于50%,建立符合本县实际的新机制,进一步扩大改革试点;2009年,15个县开展综合改革的乡(镇)不低于60%,基本建立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2010年,15个县全面建立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开展面达到70%。
三、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方针和原则
(一)坚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战略,树立和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确立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综合发展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理念。
(二)转变政府职能,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依法办事,坚持政府指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从由政府要求为主向群众需求为主转变,从以社会制约为主向以利益导向转变,从寓服务于管理向寓管理于服务转变。
(三)稳定低生育水平,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综合解决人口结构性问题,坚持因时、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突出特色。
四、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主要任务
(一)建立政府宏观调控机制。
1、建立法律调控机制。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各项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赋予政府关于人口计生工作的各项职责,包括落实人口计生政策、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制订人口发展规划、落实计划生育基本项目免费技术服务、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等法定工作任务;依法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格执行“七不准”、“十禁止”规定,正确执法、文明执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准入制,切实规范计划生育服务行为;加强协作配合,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定期组织人口计生工作专项督查,积极争取人大和政协开展计生法律法规检查、视察。
2、完善利益导向机制。不断创新利益导向的思路和方法,切实落实好各项计生奖励优惠扶助政策,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全面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深化、拓展计生“三结合”,大力推进救助贫困母亲和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工作,积极开展“关爱女孩”活动和“少生快富”扶贫工程试点,探索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发挥各项政策的整合效应。
3、强化综合治理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将人口计生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发展经济与控制人口两手抓,坚持各级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完善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召开各级人口计生领导小组议事会议,研究解决人口计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和细化各部门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结合部门实际出台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和计划生育家庭的系列社会经济政策,形成良好的社会政策氛围。加强部门合作,建立齐抓共管综合治理、长期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妇联、共青团、计生协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人口计生工作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