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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06年度安排的通知

  (三)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严格、透明和公正执法。州、县人民政府应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制定统一的评审标准,对所属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年内结合《行政处罚法》实施10周年,选择一些与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案卷评查,评查工作结束后,公布评查结果,评选出优秀执法单位。
  (四)各县、州级有关部门应严格控制和减少低效重复的行政执法检查,减少执法层次。
  五、探索高效、便捷和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新机制。
  (一)要建立多元化的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体系,依法妥善地解决各类社会矛盾。发挥工、青、妇和人民调解等组织的作用,从源头上防范社会矛盾的发生。发挥村民组织、居民社区的自治和协调作用,着重落实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在防范和解决社会矛盾的职责。按照以人为本和关注民生的要求,对依法应由行政机关调处的民事纠纷,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予以处理,不得推诿责任,不得滥用职权。
  (二)要全面贯彻落实信访法规的各项制度,完善信访处理规则,切实解决人民群众通过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保障信访人、举报人权利。建立信访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互配合、分工分流的工作机制,把行政管理引发的纠纷和矛盾及时引导到法治的渠道上来解决。
  六、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一)州、县政府要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按年度定期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二)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各项规定,做到有诉必接、接诉必办,着力解决依法行政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三)严格按照《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各县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按要求报州人民政府备案(垂直领导部门的规范性文件报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抄报同级人民政府),州政府法制办要严格审查,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规范性文件。
  (四)建立健全对重大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事项的备案审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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