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整顿工作紧急通知》的实施意见
(甘办发〔2006〕70号 二○○六年六月十九日)
各县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最近通报了发生在我省凉山、资阳、阿坝州的3起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影响极坏,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带来严重危害。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整顿工作。根据川府办发电〔2006〕53号紧急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州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领导,提高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认识
危险化学品是高危物品,危化品行业是高危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好危险化学品专项整顿,防止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各县、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要按照全省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部署,立即组织各相关部门开展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总体布局和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及处置危险化学品的设施设备状况、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检查以排查事故隐患为主,紧紧抓住各企业存在的各类隐患开展排查摸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按照“企业为主、部门监督”的原则制订具体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整改要求、整改时限,并实行跟踪回访制度,务必达到消除隐患。要建立起重大危险源档案,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整治,落实部门、专人监控督办制度,做到一个重大危险源、一个监控班子、一名责任领导,全过程监控,严防失控漏管,扎实开展安全大检查,确保整顿取得实效。
二、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
州、县安全监管、公安、交通、环保等部门要认真贯彻《
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切实把好源头关,严格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行政许可审批和资质管理。
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新建、改建、扩建的审查,负责危险化学品包装物专业生产企业的审查和定点,负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发放,负责国内危险化学品的登记,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