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州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甘孜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情况汇报》审议意见的通知
(甘办发〔2006〕104号 二○○六年九月十四日)
各县人民政府、州级相关部门:
州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情况汇报。现将审议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甘孜州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甘孜州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医疗
救助工作的情况汇报》的审议意见
州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州民政局局长四郎泽仁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情况汇报》。会议认为,通过全面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转变了政府的执政观念,提高了各级政府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增强了群众的民主意识,是一项民主政治建设的生动实践,不仅从经济层面上改善了困难群众的生活状况,从社会效益上看,增强了党对人民群众的向心力、凝聚力,社会效益大于经济效益,对于巩固我们党的执政地位,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积极作用,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拥护。全州民政工作人员克服困难,在人员少、工作金费短缺、工作纷繁复杂的情况下,积极开展工作,使低保、医疗救助工作城乡一体,统筹协调发展,对低保户的管理思路清晰,工作创新,体现出民政工作人员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感,民政队伍是一支值得信赖的队伍。特别是我州自筹资金,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全面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民族地区的社会保障工作探索出了一条切实可行的路子,为全省全面启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积累了经验,提供了借鉴。对此,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满意。同时,会议指出,社会发展程度越高,社会服务与社会福利事业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大,社会对民政工作专业化和职业化的要求也更高,新时期民政工作前面临巨大的任务和压力。因此,建议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领导,全面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做好社会救助工作,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困难群众,是党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迫切需要。因此,要加强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社会救助制度,全面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用制度保证工作健康发展。同时,还要做好救助制度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劳动就业、医疗卫生制度以及慈善事业的衔接,更好地发挥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