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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合阳县2007年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建设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合阳县2007年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建设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陕发改农经〔2008〕236号)


渭南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报送合阳县2007年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的报告”(渭发改字[2007]620号)收悉。经研究,现对合阳县2007年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建设试点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批复如下:
  一、基本口粮田项目区选择、建设原则、建设内容、工程规模、投资概算等基本符合《陕西省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建设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编制提纲》要求,原则同意该实施方案。项目区安排详见附表。
  二、合阳县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建设任务5005万亩。其中坡改梯1005亩,建设完善农田水利工程设施面积1000亩,土壤改良3000亩。建设任务分布在合阳县王村镇、和家庄镇、洽川镇的北王、刘彦、申东村。
  项目总投资314万元。其中坡改梯田91.44万元,完善农田水利工程159.57万元,土壤改良63万元。资金来源为中  央预算内专项投资150万元,地方配套和群众自筹164万元(详见附表)。
  三、坡改梯工程、农田水利及小型水保工程、农耕措施设计基本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项目单项工程初步设计,由县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四、项目从2008年2月开始建设,2008年8月底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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