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 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的应急反应
发生森林火灾后,当地县级以上护林防火指挥部必须设立前线指挥部,主要领导要靠前现场指挥。要将重点火场的综合情况按照《
森林防火条例》、《
四川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等的规定,及时上报州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5.1.2 州护林防火指挥部的应急反应
州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立即了解起火地点、起火时间、起火原因、火场范围、天气形势及扑救组织情况,绘制火场态势图、扑火兵力布置图,提出处置意见。根据州护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批示启动预案后,扑火指挥部各小组人员立即上岗到位,赴火场工作组人员携带火场资料、通信和办公设备等立即赶赴前线指挥部。州护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立即进入紧急工作状态,按照规定的职责任务开展工作。
5.2 扑火指挥
5.2.1 统一指挥 根据《
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扑救森林火灾由当地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在火场一线设立的前线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关,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5.2.2 逐级指挥 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下级前线指挥部必须执行上级前线指挥部的命令,为避免指挥混乱,上级前线指挥部无特殊情况不越级下达命令。
5.2.3 分区指挥 在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场划分战区,分片、分段落实扑火任务,在扑火前线总指挥部(总前指)的统一领导下,各分区前线指挥部负责本战区的组织指挥。
5.2.4 武警森林部队独立指挥 根据武警森林部队具有规范化建制的特殊性,在执行灭火任务时,部队设立相应的前线指挥部,在总前指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部队的组织指挥工作。
5.3 扑火原则
5.3.1 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5.3.2 在扑火战略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5.3.3 在扑火战术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