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工作原则
1.4.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州政府统一领导下,州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制定和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同时指导全州各县、州属林业企业局和有关单位森林防火部门制定本辖区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
1.4.2 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快速反应 本预案涉及的州级相关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在扑救森林火灾中应履行的职责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预案实施的快速有效。
1.4.3 以人为本,安全防范 坚持以保护火灾发生地区居民生命安全为最基本的工作原则,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林区公共设施的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的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4.4 坚持平战结合,警钟长鸣 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做到常备不懈,建立应对森林火灾事件的有效机制。
1.5 火情报告
按照《
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火灾报告和报道规定》和省、州《关于规范森林火灾火情报送工作》的要求,当发生森林火灾后,各级护林防火指挥部应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逐级上报。州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火情报告后,经核实,按规定程序上报州政府办公室和省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1.6 预案启动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且火灾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仍有继续蔓延危险时,经州护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批准,启动本预案。
1.6.1 直接威胁乡、镇、村寨、居民区以及重要设施安全。
1.6.2 可能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发生严重人员伤亡。
1.6.3 燃烧时间长、面积大,火场难以得到有效控制。
1.6.4 需要州护林防火指挥部直接参与协调组织指挥扑救和紧急处置。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 州护林防火指挥部
指 挥 长: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指挥长:州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甘孜军分区副司令员
州林业局局长
州公共危机应急指挥中心主任
州气象局局长
州公安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