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企业要切实做好调度、大坝、电厂主厂房、变电站等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要害部位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完善技术防范措施,充实人防和物防力量,严防火灾等事故发生。强化电力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加强群众护线和巡视检查,落实巡线岗位责任制,提高电力设施运行缺陷消除率。电力企业要按照国务院颁布的《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国务院令第421号)等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强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电力系统重要单位要设置保卫机构,充实保卫力量,配备专职人员,专门负责电力设施安全保卫工作。电力行业监管部门要负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完善预警机制,积极指导电力企业制订电力生产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当电力设施遭到严重破坏时,要指导和协调电力企业尽快修复损毁设施,恢复供电。州经委要会同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建立健全应急指挥、电网调度、安全监察、事故抢修、设备保障等应急机制,制订和完善应急预案,适时开展电网联合反事故演习,检验电网在灾变下的快速恢复能力。
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各县、各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要加大电力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广大群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法制观念。进一步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的作用,抓住正反两方面典型,特别是对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和窃电等违法犯罪典型案件进行曝光,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同时教育广大群众。各县要组织力量每年开展一次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电力法制宣传周或宣传月活动。通过宣传教育营造保护电力设施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保护电力设施,有效遏制涉电违法犯罪活动。
附件:
甘孜州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降 初 州委常委、州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李致民 州政府秘书长
余 涌 州经委副主任
李树森 州公安局副局长
扎西群迫 州水利局副局长
成 员:王学军 州财政局副局长
杨庆华 州林业局副局长
肖福荣 州广电局副局长
庚 呷 州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刘 勇 州规划和建设局副局长
丁淑娟 州工商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