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有关工作的通知

  电力企业要切实做好调度、大坝、电厂主厂房、变电站等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要害部位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完善技术防范措施,充实人防和物防力量,严防火灾等事故发生。强化电力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加强群众护线和巡视检查,落实巡线岗位责任制,提高电力设施运行缺陷消除率。电力企业要按照国务院颁布的《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国务院令第421号)等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强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电力系统重要单位要设置保卫机构,充实保卫力量,配备专职人员,专门负责电力设施安全保卫工作。电力行业监管部门要负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完善预警机制,积极指导电力企业制订电力生产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当电力设施遭到严重破坏时,要指导和协调电力企业尽快修复损毁设施,恢复供电。州经委要会同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建立健全应急指挥、电网调度、安全监察、事故抢修、设备保障等应急机制,制订和完善应急预案,适时开展电网联合反事故演习,检验电网在灾变下的快速恢复能力。
  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各县、各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要加大电力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广大群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法制观念。进一步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的作用,抓住正反两方面典型,特别是对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和窃电等违法犯罪典型案件进行曝光,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同时教育广大群众。各县要组织力量每年开展一次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电力法制宣传周或宣传月活动。通过宣传教育营造保护电力设施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保护电力设施,有效遏制涉电违法犯罪活动。

  附件:
  甘孜州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降 初  州委常委、州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李致民  州政府秘书长
      余 涌  州经委副主任
      李树森  州公安局副局长
      扎西群迫 州水利局副局长
  成 员:王学军  州财政局副局长
      杨庆华  州林业局副局长
      肖福荣  州广电局副局长
     庚 呷  州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刘 勇  州规划和建设局副局长
      丁淑娟  州工商局副局长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