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公路水毁整治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公路水毁整治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甘府发〔2006〕31号 二〇〇六年六月十五日)


各县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2005年,我州遭受了严重的山洪、泥石流灾害,公路损毁严重,塌方断道给物资运输和群众出行造成极大困难。交通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克服困难,发扬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精神,夜以继日、奋力拼博,用最短的时间完成了道路保通任务。
  为鼓励先进,促进交通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州政府决定对州交通局等8个单位和杨培旭等36位个人进行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争取取得更大的成绩,为建设“民族团结、全面进步模范藏区州”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
  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

  先进单位:
  州交通局、州公路局、康定县交通局、新龙县交通局、雅江县交通局、白玉县交通局、泸定公路分局、新都桥公路分局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