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建立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要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2007年12月底前,县级政府要成立或明确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在强化相关部门应急管理职能的基础上,加强统一领导和综合协调,根据实际情况明确相关责任人员;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要将应急管理作为自治管理的重要内容,落实应急管理工作责任人;基层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是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接受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基层群众要提高减灾防灾意识,在突发公共事件中积极自救、互救,服从统一指挥。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的不同特征,加强对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
(十)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各地在组建基层应急队伍时要充分整合现有资源,主要包括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民兵、预备役部队、物业保安、企事业单位应急队伍和保卫人员、志愿者队伍等可依赖的重要力量,要注意吸收有关专家和有救援经验人员参加。要加强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2008年6月底前各县(市、区)要在具备条件的企业、社区、乡村和基层单位组建基层综合或专业应急队伍,配备必要装备,强化队伍训练,提高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加强教育,严明纪律,建设一支思想过硬、作风过硬、技术过硬、特别能战斗的应急队伍,在关键时刻能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
(十一)做好基层应急管理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要结合区域特点和应急工作实际,广泛开展公共安全宣教活动,以普及应急知识为重点,提高公众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能力。乡村、社区要以平安建设为重点,采取典型示范、案例引导、培训演练、宣传教育等方法普及公共安全知识,宣传要形式多样、通俗易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对外来务工人员、暂住流动人口、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要采取有针对性、时效性的措施。企业要以安全生产为重点,加强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宣传教育效果。要做好学校和学生安全防范工作和应急知识进学校、进书本、进课堂工作,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防溺水事故、防公共场所群体踩踏事故、交通安全和火灾自救等安全常识教育。要加强对基层应急管理人员的培训,使他们尽快熟悉掌握应急管理知识,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加强对岗位操作人员的培训,使生产岗位上的员工能够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有关防范和应对措施。
(十二)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单位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的作用。对突发公共事件,基层组织和单位要见事早、行动快,做好先期处置,将事件解决在萌芽状态,控制事态发展,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当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时,基层组织和单位要组织好自身应急队伍和相关群众,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配合专业救援队伍做好协助处置工作。同时,积极协助做好现场取证、道路引领、后勤保障、秩序维护、善后处置、物资发放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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