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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批转州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快甘孜州核桃花椒特色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一)核桃产业
  2007-2010年重点在南部各县实施核桃产业建设,新发展核桃10万亩,2010年全州核桃种植规模达到20万亩,在巴塘、乡城、得荣各建一个种苗基地,年出标准苗100-120万株,到2010年优良品种种植率达70%。
  合理布局,引进一至二个核桃产品加工企业,生产核桃系列产品。
  (二)花椒产业
  2007-2010年重点在东部各县实施花椒产业建设,到2010年全州花椒种植规模达到10万亩,在九龙县建花椒种苗基地300亩,2010年100%达到优质无公害花椒。
  合理布局,引进一至二个花椒产品加工企业,生产花椒系列产品。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
  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由州人民政府州长李昌平负总责,州人民政府副州长何涛具体负责,州发改委为牵头单位,州林业局为主管(业务)部门,州财政局、州扶贫办、州水利局、州农业局、州农机局、州科技局、州质监局、州商务局为参与部门,共同做好我州特色林果业核桃、花椒产业发展和基地建设工作。牵头单位和主管部门要明确领导和工作人员,落实工作职责,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及项目实施县之间的关系,建立相关单位联系会议制度,研究核桃花椒产业发展的政策和机制,切实抓好产业发展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研究审查项目建设年度计划、年度实施方案、年度资金筹措方案,及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参与部门积极配合,及时发现项目建设中的问题,及时汇报,及时研究解决。
  相关县要统一思想,落实责任,切实抓好本县项目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组织好本县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做好方案的审查工作,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重大问题上报州政府。县发改局要协调做好本县各相关部门的关系,及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度,与林业、财政、水利、扶贫办等部门联合向州级相关部门上报项目建设进度报表、简报、总结。
  (二)建立责任明确的管理体制
  1、制定年度计划及实施方案。
  (1)年度建设计划下达。每年9月底,在当年建设任务完成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由州林业局根据《规划》和《项目可研报告》提出下年度建设计划,经召开相关单位联系会议,研究报州政府审定,由州发改委、州林业局联合下达年度建设计划任务。
  (2)实施方案编制。各县项目根据州下达的年度建设计划任务在11月中旬编制完成《**县**项目基地建设年度实施方案》,经县领导小组审查后,上报州发改委、州林业局,经召开州级相关单位联系会议研究审查后报州政府审定,由州发改委、州林业局等部门联合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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