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

  2、抓好宗教工作部门的干部培训。宗教工作部门的干部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主体,州、县宗教部门要在加强自身学习提高的基础上,切实担负起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责任,组织、指导各县、各部门开展好学习、宣传活动。州宗教局要安排落实以学习《条例》为主要内容的干部培训班,进行专题培训。
  3、抓好宗教团体及宗教教职人员的培训。爱国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信教群众和宗教界人士的桥梁和纽带,在引导宗教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抓好宗教团体及宗教教职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是整个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重点。一是州宗教局积极协助州委统战部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今年全州宗教界代表人士培训的内容之一,抓好培训教育工作;二是今年州佛协常务理事会要将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主要内容,抓好学习培训工作;三是各县要组织力量深入寺庙开展一次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活动,并将其作为今年宗教界人士培训的主要内容,开展好培训工作。
  三、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宣传活动
  我州是一个多数群众信教的地区,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学习宣传《条例》工作十分必要。要加强组织、宣传、统战部门和宗教、司法、法制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在年内依照各部门工作职能,在干部培训、党员教育、舆论宣传、寺庙爱国主义教育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培训工作中,将学习《条例》纳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各级宗教工作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使宗教团体、宗教教职人员等熟悉了解《条例》的内容。制定切合实际的学习宣传方案,充分发挥各部门和宣传媒体的作用,采取喜闻乐见、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形式,组织开展好《条例》的宣传贯彻活动。州宗教局要在甘孜报上以藏、汉两种文字专版刊登《条例》,并将《条例》制作成藏、汉两种语言文字对照的宣传影碟和藏文宣传册子,充分利用好基层文化宣传流动服务包,深入到基层单位、寺庙和群众中进行播放,努力做到送法到寺,宣传到位,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同时要派出工作组到重点寺庙开展送政策、送法律进寺庙的专项活动。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