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州2007年消防工作的通知
(甘办发〔2007〕63号 二○○七年五月十一日)
各县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省州属行政企事业单位:
2007年,全州消防工作要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着眼于促进经济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以消防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为目标,以整治火灾隐患为重点,深化消防工作责任制,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完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推动消防工作全面和谐发展。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
消防工作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各县、各部门要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和《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决定》(川府发〔2005〕36号)、《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决定》(甘府发〔2006〕50号)的要求,切实落实政府消防工作负责制,建立健全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要切实履行好《
消防法》,层层签订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城建、通信等部门要加强对消防供水、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设施完好,水量、水压充足,信息畅通。公安消防部门作为政府消防工作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好消防监督检查、灭火救援和抢险救灾职责,充分发挥好政府的参谋助手作用,及时研究提出有关消防工作的措施和建议。要建立和完善社会消防安全服务体系,大力培育和发展消防设施检测、电气防火检测、火灾痕迹物证鉴定、火灾损失评定、城市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监控中心、消防职业培训、消防产品认证等中介服务,充分调动各类资源,拓展社会化消防管理职能。同时,要根据公安部、国家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出《关于印发积极推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切实加强火灾防范和风险管理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06〕34号)文件精神,切实推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制度,充分运用保险经济杠杆调节火灾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