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人民银行甘孜州中心支行《关于金融支持全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甘办发〔2007〕68号 二○○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各县人民政府,州级相关单位:
为加快我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由人民银行甘孜州中心支行牵头拟定了《关于金融支持全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切实做好工作。
人民银行甘孜州中心支行关于
金融支持全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核心作用,通过健全和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增强金融服务功能、创新金融服务方式等手段,为农民增收致富、农村环境改善和城乡协调发展提供强有利的金融支持,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提高认识,抓住机遇,切实加大支持力度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关系着甘孜州小康社会的实现以及和谐社会的建立。各金融机构要紧紧把握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州的部署上来,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积极主动地参与当地新农村建设的规划,了解掌握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基本原则和对金融部门的有关要求,通过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增强农村金融服务功能,开辟支农“绿色通道”等手段,不断满足“新农村”、“新农民”日益丰富的金融需求,为全面实现农村的小康建设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各金融机构要转变经营理念,创新服务方式,突出支持重点,扩大涉农信贷投入。人民银行甘孜中心支行要有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利率等货币政策工具,加强对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政策措施的研究,加大窗口指导的力度,协调和督促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扩大对县域经济和“三农”发展的信贷投入 ,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经济全面发展。
二、突出重点,加大投入,促进农村持续增收
(一)加大对良种培育、灌溉技术、生态农业等农业科技的金融支持力度。增加对农业技术成果转化的资金支持,增强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能力,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和服务,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和农村持续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