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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完善网络,全面监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转变管理职能,实行中医工作全行业管理。要设立中医工作管理机构,制定中医事业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要建立和完善中医医疗机构、中医从业人员的行业准入制度,依法加强对各级各类中医服务机构和中医医疗行为的管理和监督,不断完善中医行业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各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要成立领导小组,设立中医指导科,承担本地区中医工作的业务指导与检查。

  (四)深化改革,创新机制。要把改革作为推动中医事业发展的根本动力,使中医行政管理模式及中医行业运行机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协调,中医学术进步与现代科技水平相适应。要根据中医各个领域不同的性质和特点制订不同的发展政策,实施分类管理、分类指导。中医医院要积极推进以人事分配制度为核心的管理制度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坚持“病人选医生”制度,转变服务模式,拓宽服务领域,加强成本核算。积极稳妥地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建立民营中医医疗机构。

  (五)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对中医药工作的宣传力度,认真宣传国家、省中医药方针政策,要围绕我市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这一主题,及时宣传我市出台的一系列中医药改革与发展的政策。要在社区、医院等建立中医工作的宣传阵地,积极开展中医药知识的普及,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中医药文化的内涵,宣传中医药防病治病的理念、知识和作用,提高人民群众利用中医药防病治病,进行自我保健的意识和能力。

  四、进度安排

  按照2008年接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评审验收的时间,整个创建活动计划分成四个阶段逐步推进:

  第一阶段(2005年10月至2006年5月):为项目准备及启动阶段。该阶段主要任务是完成创建申报,组建各级创建机构,宣传动员,营造创建氛围和研究制订创建方案。

  第二阶段(2006年6月至2007年4月):为建设提高阶段。主要任务是完成2006年度的各项阶段性考核目标,并进行自查评估,总结经验,形成书面材料报省卫生厅审核。

  第三阶段(2007年5月至2007年12月):为中期评估阶段。主要任务是在巩固前一阶段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完成2007年度阶段性考核目标,迎接省卫生厅中期评估。

  第四阶段(2008年1月至2008年7月):为评估验收阶段。主要任务是对创建工作的总体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自评,进一步查漏补缺,在此基础上迎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评审验收,召开创建工作总结表彰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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