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乡镇工业功能区建设的若干意见


  (五)科学规划,努力构筑工业经济发展平台。坚持工业功能区建设与城市及小城镇建设、城乡一体化工作同规划、同实施。要从实施“二三三”产业结构调整、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增强区域经济整体竞争优势出发,进一步修编完善乡镇工业功能区的空间布局和建设规划。要根据区内人流、车流的实际情况,按合理集约用地的要求,适当调整公建面积和道路的宽度、密度,其中生产性项目用地比例应达到60%以上。通过集中建造行政管理、生活服务、污水处理、仓储及绿化等配套措施,控制非生产性辅助设施的用地比例和规模,提高区域性社会资源的共享程度。

  (六)完善功能,不断提高乡镇工业功能区的层次。要不断完善乡镇工业功能区各项配套功能,进一步提高环境承载力。要积极在乡镇工业功能区内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发展,进一步建立健全乡镇工业功能区的环境保护管理监察体系,实行污水的集中收集、集中处理,区内环境质量符合有关要求;积极倡导清洁生产,推进节能降耗和资源的综合利用;大力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对积极开展并通过ISO14000认证、认真制定并实施生态园区建设规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并取得明显成效的乡镇工业功能区,各地要予以表彰奖励。

  (七)鼓励共建乡镇工业功能区。为调整优化乡镇工业功能区的空间布局,提高建设水平,实现招商引资信息和基础设施资源的充分共享,各地要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招商、统一管理、责任分担、利益分享”的原则,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实行土地指标等的倾斜,积极引导和鼓励区域相邻的乡镇联合开发建设乡镇工业功能区,努力构筑一批具有较强承载能力的高品位乡镇工业功能区。乡镇工业功能区应积极开展对全区或部分区域组织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物和矿藏探测等评估工作,对进入该区域项目不再要求做相应的单个评估或尽可能简化评估审批手续。

  三、优化布局,推进工业集中产业集聚

  (八)控制区外项目,推进工业集中。要把工业项目用地指标重点向开发区、工业园区和乡镇工业功能区倾斜,引导各类工业项目向开发区、工业园区和乡镇工业功能区集聚,在开发区、工业园区和乡镇工业功能区以外的零星工业用地原则上停止审批。其中对市级示范乡镇工业功能区、市级重点乡镇工业功能区所在镇的新办工业企业入区率要达到100%,老企业搬迁的入区率达到100%。

  (九)明确产业定位,强化对主导产业的培育。各乡镇工业功能区要以培育发展产业集群为目标,围绕“做专、做特、做精、做优”的要求,科学合理地确定主导产业,切实加大产业招商力度,努力培育富有特色和个性的主导产业,逐步形成产业比较优势,提高乡镇工业功能区的竞争力。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