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创新载体,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
(一)加强法治建设,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理。按照省委建设“法治浙江”、市委加强法治建设和“五五”普法规划的总体部署,“中心”要狠抓执法、普法和服务等环节,坚持重在细节,规范操作,优质服务,坚持多层次、宽领域地深化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服务领域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深化法律下基层、进社区活动。“中心”要按照市里统一安排,积极组织行政审批、招投标、12345热线政策法规上街下基层进社区便民服务活动,认真做好“法律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工作,通过坚持不懈的群众性法制宣传,推进基层法制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狠抓争创“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和“星级窗口”评选活动的有机结合,扎实推进行业依法治理。全面实施行业依法治理方案,促进行业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中心”要以窗口、分中心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制、办事公示制和失职失察责任追究制等。不断提高窗口(分中心)工作人员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要围绕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和难点问题,适时组织开展重点治理和专项整治活动。
三、加强领导,开创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新局面
(一)加强领导,强化职能。“中心”要把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处室(分中心)目标考核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加强“五五”普法与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设,加大对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投入,改善工作条件,保障工作经费。“中心”普法办要明确目标、明确责任,加强自身建设,深入调查研究,不断探索规律,为“中心”领导深化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当好参谋,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二)树立典型,展示成果。“中心”要通过典型引路,推动法制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并结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21周年,积极参加市里统一组织的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展示“中心”普法教育的成果。
(三)完善机制,落实任务。“中心”普法办工作人员要相对稳定,确保“中心”普法组织领导机制的健全和普法工作的连贯性。各窗口、分中心、处室要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上报“中心”普法与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业务一处,电话:2213599,传真:2213599),确保“五五”普法开局之年工作的顺利开展,努力争创“五五”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