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行政服务中心2006年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
(湖行服〔2006〕18号)
2006年,是“五五”普法开局之年,是市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依法办事、高效服务大推进之年。 “中心”2006年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省、市“五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大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为我市增强“三力”、率先崛起,建设“平安湖州”、加强法治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中心”2006年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认真总结“四五”普法成绩和经验,结合“中心”实际,制定并落实《“中心”“五五”普法规划》,全面启动“五五” 普法工作。创新工作,积极运用有效载体,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促进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人文法治环境。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中心”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意见:
一、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一)深入开展“一学三讲”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按照上级的统一要求,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把开展“一学三讲”主题教育活动与法律进机关活动相结合,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相结合,与“中心”“331”素质工程建设相结合,使广大党员干部懂得学法用法不仅要讲权利,维护合法权益,也要讲义务,承担法律责任。
(二)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根据上级的要求,针对不同的普法对象,突出重点、创新载体、分层施教。领导干部要着力于提高依法决策的意识,公务员要着力于提高依法行政、优质服务的意识。“中心”要在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市里组织的各项普法教育与考试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政策法规应知应会考查。
(三)努力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开辟法制培训、法制宣传阵地,不断创新载体,以理论学习中心组、机关学习日活动为主要阵地,充分发挥文明网站、窗口晨会、业余党校(文明学校)等有效载体的作用,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积极参与“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加强与兄弟单位的工作交流,相互交流普法工作的有效做法和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