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
(湖行服〔2006〕17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惩防体系实施纲要,遏制商业贿赂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确保“服务经济、方便群众、塑好形象”,更好地为我市实施在杭湖宁发展带中间率先崛起战略提供规范、优质、高效的服务,根据《湖州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湖委办通〔2006〕12号)精神,结合本“中心”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加强监督,坚决纠正工作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行为,坚决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它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操作程序和管理制度,不断铲除商业贿赂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扎实推进行政审批、招投标和市长热线平台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和谐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教育,增强意识,广泛开展以“知荣辱、扬正气、促崛起”为主题的道德实践活动,努力提高遏制行政审批办证、招投标场内交易和行政投诉督办过程中的商业贿赂行为的自觉性。
通过健全制度,严格纪律,不断完善行政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国土资源、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领域的惩防制度,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齐抓共管的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监督机制。
通过多层联动,强化监督,有效遏制行政服务领域中的商业贿赂行为,确保各项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地运行。
三、治理重点
着力解决涉及社会公共利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商业贿赂问题,重点遏制和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4月)。成立“中心”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掌握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案件的特点、规律,分析其滋性蔓延的深层次原因,联系本“中心”实际,制定实施意见,进行工作部署。邀请有关部门领导作治理商业贿赂,防止职务犯罪专题讲座。明确任务,统一思想,提出要求,形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