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锦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评议考核情况的通报

  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007年,各级人民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上虽然取得新的成绩,但离我市《五年规划》提出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领导重视不够,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深化执法责任制的认识不到位。贯彻落实《五年规划》是我市建设法制政府的纲领性文件,也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力保证,有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行政执法部门的领导没有引起高度重视。一是没有根据本级政府和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措施,落实市政府《五年规划》中关于推进自身转变职能、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的目标和工作意见,在评议考核中相关内容出现空白;二是有个别行政执法部门只是简单转发了市政府《五年规划》,工作流于形式,应付检查。没有把落实《实施意见》、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本部门工作目标管理进行考核;三是未按照层级监督要求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法制机构的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

  2.执法行为不够规范,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有的行政执法部门没有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要求,做到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有的在处理行政相对人具体违法行为时,告知诉权不完整,甚至出现不告知的现象;有的行政执法部门在具体办案中取得的证据因不符合法定形式,其要件或采集来源不明,不具有证明力,以致出现错案,造成在行政复议中被撤销、行政诉讼中败诉等问题;在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过程中,一些行政执法部门虽然建立了本部门的实施行政许可制度,但在具体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时,没有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执行;有的行政执法部门虽然制定了规章制度,但落实力度不够,特别是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不到位,存在着不敢追究,不愿追究的问题。

  三、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意见

  1.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紧迫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从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的高度,落实好《五年规划》提出的任务和目标,进一步提高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认识。对评议考核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研究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具体整改计划和措施于2008年4 月30前报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法制办将对各行政执法部门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