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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的实施意见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的实施意见
(琼府办〔2008〕4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当前我省国民经济保持了增长较快、结构优化、效益提高、民生改善的良好态势。但物价上涨压力加大。去年以来,海南与全国一样,物价总水平持续上涨,尤其是后几个月涨幅加大。2007年1-11月,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同期累计上涨4.9%,比全国平均水平高0.3百分点,其中,11月份上涨9%。由于这轮价格“结构性上涨”的多是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产品,如粮油、肉禽蛋、液化气等,给广大群众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生活带来了较大影响。当前物价的上涨,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把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向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作为今年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今年1月9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保持物价稳定工作。今年1月14日,国务院召开全国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电视电话会议,曾培炎副总理作了重要讲话,对当前保障市场供应、稳定物价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省政府也多次开会,对此项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电视电话会议和曾增炎副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抓好生产,保障供应,保持市场物价稳定,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大力发展生产。发展生产,为市场提供充裕的商品是稳定物价的物质基础。各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近期国家和省政府出台的一系列发展农业生产的政策和措施,切实抓好粮食和生猪生产,继续把“菜篮子”工程作为政府的重要任务加以落实,特别是要着重抓好罗牛山等大型生猪生产基地和渡淡农业设施的建设,满足市场需求,确保市场不断档、不脱销,价格保持相对稳定。

  二、确保市场供应。农业、商务、交通等部门要搞好产销衔接,疏通商品流通渠道,要保证重要生活必需品进岛绿色通道的畅通;要加强物流建设,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流通费用,减轻物价上涨的成本压力;要做好粮食、食用油、肉类、化肥等重要物资的储备,调节市场供求,提高政府调控市场的应急能力。当前要重点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市场供应,加强对生猪、化肥等重要商品的调控,适当控制外运出岛数量,优先保障省内市场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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