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国土资源管理年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赣府字〔2007〕68号 2007年12月27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2007年省政府确定为全省“国土资源管理年”。一年来,全省上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国土资源管理的大政方针,深入开展“国土资源管理年”活动,不断提高依法依规管好用好国土资源的能力和水平,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全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省政府决定,授予安义县等11个县“国土资源执法先进县”荣誉称号;授予南昌县国土资源局等10个单位“先进县国土资源局(地质矿产局)”荣誉称号;授予进贤县国土资源局三里中心所等11个基层国土资源所“先进国土资源所”荣誉称号;授予傅慧媛等11位同志“国土资源管理标兵”荣誉称号;授予汇仁集团等10个企业“节约集约用地企业”荣誉称号;授予修水香炉山钨业有限责任公司等10个企业“科学利用矿产资源企业”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继续在贯彻执行国土资源管理方针政策中发挥表率作用。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受表彰的先进为榜样,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进取,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自觉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珍惜土地,合理利用资源,切实保护耕地,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科学发展矿业经济,为实现江西崛起的新跨越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
全省国土资源管理年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国土资源执法先进县(11个)
安义县、湖口县、浮梁县、萍乡市湘东区、分宜县、兴国县、崇义县、上高县、婺源县、永丰县、南丰县
二、先进县国土资源局(地质矿产局)(10个)
南昌县国土资源局
武宁县国土资源局
上栗县国土资源局
贵溪市国土资源局
安远县国土资源局
于都县矿产资源管理局
丰城市地质矿产局
德兴市矿产黄金管理局
峡江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