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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三亚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的具体措施》的通知

  2、加强对土地征收征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征地程序和补偿标准,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全面落实农村集体土地补偿费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项审计和公开制度,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3、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规定控制建设用地规模,防止乱占滥用耕地。
  (市国土环境资源局牵头,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市规划建设局、市监察局配合)
  4、妥善处理集体土地对外承包纠纷问题。严格执行省国土环境资源厅《预防和处置土地权属纠纷群体性事件暂行办法》。清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对签订程序不规范、条款不公平、侵占群众利益、引发土地纠纷的,认真作出处理。(市国土环境资源局牵头,市委政法委、市政府办公室、市农业局、市监察局、市林业局配合)
  (十五)围绕农村综合改革推进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1、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市机构编制委员办公室牵头,市监察局配合)
  2、及时掌握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进展情况,保证各级政府的财政投入足额到位和合理使用。(市财政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局、市监察局、市纠风办配合)
  3、督促有关部门规范转移支付镇开支范围,及时解决市、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中出现的问题。
  4、严格执行关于制止镇村发生新债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市财政局牵头,市监察局配合)
  五、切实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十六)巩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成果
  1、进一步规范涉农收费管理。严把涉农收费审批关,继续停止审批新的面向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对中央和省两级已公布取消、免收和降低标准的涉农收费相关政策的落实加强监督检查。
  2、坚决制止在农民建房、道路修建、用电用水、计划生育和务工经商等方面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
  3、坚决制止违反涉农税收、价格及收费“公示制”、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和区、镇、村级组织、农村中小学校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规定的行为。
  (市农业局牵头,市监察局、市规划建设局、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三亚工商行政管理局、三亚地税局、市纠风办配合)
  (十七)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
  1、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监督,坚决纠正农村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市卫生局牵头,三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纠风办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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