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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三亚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的具体措施》的通知

  3、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培训计划。实行分级负责制,根据镇、村(居)和基层站所不同层次党员、干部的特点开展培训。(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配合)
  (二)创新教育方式,增强教育实效
  1、加大对优秀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宣传力度。挖掘廉洁、勤政为民的优秀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先进事迹,利用媒体宣传、巡回报告、影视和文学作品等形式,大力开展示范教育。(市委宣传部牵头,市纪委、市委组织部配合)
  2、深入剖析典型案件,以案说法、以案明纪。(市纪委、市监察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配合)
  3、适应农村特点,编写简易读本,制作教育课件,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等载体的作用。(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党校配合)
  4、大力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认真执行省文明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大力开展廉政文化进乡镇、进站所、进村庄、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市委宣传部牵头,市纪委、市文明办、市文体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教育局、市妇联配合)
  二、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制度建设
  (三)完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行为规范
  1、指导督促各区镇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具体行为规范。按照《意见》提出的“六要六不要”和《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提出的“八个坚持八个严禁”、“七个坚持七个切实”的要求,指导督促各区镇结合实际进一步研究制定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具体行为规范。
  2、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管理制度。
  (市纪委、市监察局牵头,市委组织部配合)
  (四)建立完善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制度
  1、完善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制度。(市民政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局配合)
  2、健全区、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3、落实农村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制度,健全农村基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等制度。
  4、逐步推行村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询问质询和听证制度,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监督作用。
  5、开展对镇、村(居)干部的民主评议。
  (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委办公室、市民政局、市纪委、市监察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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