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政办发〔2007〕1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银川市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银川市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二OO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银川市开展重大基础
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07]208号),进一步加大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力度,落实责任和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好转,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大力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排查治理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防疏堵漏,有效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为营造和谐银川提供强有力的安全支撑。
二、排查目标
以排查治理我市重大基础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为目标,以重大基础设施立项审批、建设施工及运营维护管理等为重点,坚持专业排查于群防群治相结合、集中排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全面普查与分类抽查相结合、政府督查与单位自查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县(市)区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全面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
三、排查对象和职责分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业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突出重点、密切配合的原则,重点做好以下八个方面的排查工作:
(一)公路交通设施。以桥梁为重点的所有在建和投入使用的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包括:1、长大隧道和跨黄河特大桥梁;2、大跨径坊工砌体桥梁;3、地质、地形条件复杂的桥梁和隧道;4、交通繁忙特别是超限超载车辆较为集中的桥梁;5、高路堤、深路堑、地质复杂路段的公路和桥梁。排查工作由市交通局牵头,会同发改委、建设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