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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编制政务公开目录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编制政务公开目录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7〕149号 2007年10月22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编制政务公开目录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开展编制政务公开目录
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各级行政机关工作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及《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省委办发〔2007〕8号)精神,现就开展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全面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严格依法确权。各级政府和部门要依法依规对行政职权(权力)厘定确权。对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职权项目予以取消或废止,对交叉重叠的职权项目依法调整,对重新确认的职权项目向社会公开。
  (二)编制职权目录。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对清理审核的行政职权项目进行分类登记,编制职权目录,逐项列明实施依据、公开形式、范围时限、收费依据等,并按照“内容合法、程序规范、形式简明、操作方便”的原则,绘制行政职权流程图。
  (三)实行动态公开。各级政府和部门要依托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平台,把行政职权运行过程固化为系统程序,完善行政权力电子监察系统,构建行政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实行行政权力过程动态公开。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尽快建立健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配套制度,完善政务公开监督检查、考核评议及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形成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长效机制。

  二、方法步骤
  各级政府和部门以及法律法规授权或行政机关依法委托行使权力的组织(以下统称为“单位”)作为政务公开的责任主体,要对所行使的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清理的范围既包括本单位所行使的专门职权,也包括法律规范所确定的共有职权;既包括以本单位为主要执法主体行使的职权,也包括协助、配合其他单位实施执法行为的职权。
  清理工作采取以下方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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