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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冬季防火工作暨深入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一)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整治。要继续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管作为重中之重,在普遍检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对人员密集场所必须做到“六查”,即:查场所是否经过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查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查建筑内部装修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查单位自查巡查工作是否落实;查员工是否经过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二)加强易燃易爆场所的整治。要加大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的检查力度,发现火灾隐患,立即依法督促整改。对原设在城镇边缘,后随着城镇规模扩大危及到公共安全的易燃易爆单位,要报请当地政府作出整改搬迁计划;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易燃易爆单位要报请政府停产停业,确保消防安全。

  (三)加强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治。要把重大火灾隐患作为冬季防火工作的攻坚重点,及时把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向当地政府汇报,逐项定责任、定措施、定时限,全面落实整改责任。期间,各地政府要根据工作情况,再公布、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

  (四)加强消防产品的检查整治。要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消防产品市场秩序,加大对生产、流通和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和曝光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杜绝因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造成新的火灾隐患。

  (五)加强农村防火工作。要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县、乡(镇)、村、队和有关部门的消防工作职责,积极引导乡镇、村民委员会在农村消防工作中发挥作用。各乡(镇)、村要建立健全农村消防组织,加强农村乡镇专(兼)职、志愿、义务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完善农村防火制度,签订《村民防火公约》。乡镇公安派出所、农村警务室要落实消防监督管理职能,对住户相对集中的村庄开展防火检查。针对冬季大风天气,各地要适时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介向社会发出大风天气防火预警,提醒广大群众注意防火安全,努力遏制农村火灾多发势头。

  (六)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各职能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力度,敢于“碰硬”、敢于承担责任,坚决排除干扰,形成严格执法的高压态势。同时,要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在执法中体现服务。对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落实“一条高压线、三个铁规”。即:凡未经过防火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一律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凡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公众聚集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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