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三亚市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的通知
(三府办〔2007〕181号)
市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三亚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加强部门间的配合,三亚市政府决定建立三亚市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
联席会议负责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组织协调、政策解释、性质认定等工作。联席会议的牵头单位为三亚银监分局,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公安局、监察局、财政局、建设局、农业局、商务局、人民银行三亚市中心支行、市工商局、市林业局、法制办、新闻办、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为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三亚银监分局)。
二、建立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沟通协调工作,与各成员单位建立“反应灵敏、配合密切、应对有力”的工作机制,完善打击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联合执法机制。
(二)联席会议承担非法集资活动的性质认定和相关政策界限的把握,确保我市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工作依法开展。
(三)经联席会议认定为非法集资活动的,如己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立案查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构成犯罪的,由其他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依法作出相应处理。
三、广泛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教离活动
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传媒手段,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资活动的表现形式、特点、典型案例及其严重危害,增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活动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预防非法集资活动的发生,保护人民的财产安全,维护我市社会经济秩序。
附件:1、三亚市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制度
2、三亚市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工作机制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九月二十四日
附件1:
三亚市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制度
为切实做好三亚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加强部门间的配合,维护三亚经济金融秩序的稳定, 三亚市政府决定建立三亚市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