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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单位:
  2007年10月21日晚9:50左右,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北埔村北埔新街飞达鞋面加工场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火灾过火面积520平方米,事故造成37人死亡,20人受伤(其中1人为消防战士)。

  “10.21” 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我市各级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目前已进入火灾易发高发季节,为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消防安全工作,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要求,全面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进一步提高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10.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暴露了消防安全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一些地方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以致一些无牌无证小作坊、“三合一”、“多合一”等场所还在继续非法生产经营、潜在的火灾隐患时刻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也威胁着社会的和谐稳定。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消防安全工作作为抓好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要坚持全市统一领导,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消防部门负责监督协调,行业主管负责,各方面联合行动,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原则,采取切实有效的方法,保障火灾隐患治理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担负起本地区的安全生产责任。

  二、要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要求,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尤其是中小企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加强对员工特别是农民工等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定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对火灾事故的处置能力。要督促存在仓库、车间、住宅“三合一”、“多合一”企业、地下鞭炮厂等立即落实有针对性的人防、技防措施,该关闭的坚决予以关闭。各级各部门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要督促本行业、本系统、本地区企业落实好消防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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