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打击非法证券活动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的通知

  五、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工作措施
  根据职责分工和莆田市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工作流程,按照“地方为主、部门配合、明确职责、打防并举、综合治理、重在治本”的原则,打击非法证券活动采取如下工作措施:
  (一)宣传教育。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持续深入地开展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投资者的法律意识和对非法证券活动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自觉做到知法、守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监测预警。通过群众举报、媒体监督、日常监管、定期排查等手段,加强对非法证券活动的监测预警,加强各成员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之间的情报交流和信息共享。对接收到的投诉、举报,各级各相关部门应及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送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并根据职责分工开展调查。
  (三)性质认定。对监测预警中发现的非法证券经营活动,对事实清楚、主要证据确凿、政策界限比较清晰的,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进行性质初步认定,并报召集人审核批准。重大、复杂、疑难的案件,应由市联席会议集体讨论研究确定,必要时可报省打击非法证券活动联席会议认定。
  (四)依法处置和善后处理。对已认定的非法证券活动案件,未构成犯罪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妥善做好非法证券活动查处和善后处理工作,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确保社会稳定。
  (五)协调沟通。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对非法证券活动案件的查处工作应加强指导、协调,要通过总结报告、工作简报和沟通交流等形式,及时向省打击非法证券联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以及各成员单位通报打击非法证券活动有关信息。各成员单位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将相关信息及时报送市联席会议办公室,配合做好工作简报的编制工作。

  莆田市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工作流程

  为规范我市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依据《福建省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工作流程》和《莆田市打击非法证券活动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制定本工作流程。
  一、非法证券活动线索处理
  (一)对非法证券活动的举报和信息,实行首问负责制。凡接收举报和信息的有关县(区)政府(管委会)或者有关部门,应在第一时间将举报和信息报告市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联席办”),并根据职责分工迅速组织开展调查工作。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