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组织发行“妈祖平安银行卡”的批复
(莆政综〔2007〕196号)
人行莆田市中心支行:
你行《关于组织发行“妈祖平安银行卡”的请示》(莆银[2007]100号)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牵头组织发行“妈祖平安银行卡”,并将该卡作为我市的城市标识性银行卡。由你行组织设计“妈祖平安银行卡”卡面图案,经有关部门认可后,统一提供给发卡银行使用。
二、要促进公平良性竞争。我市所在金融机构在符合大力宣传莆田、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等发行有关要求的前提下,均可向你行申办发行“妈祖平安银行卡”。
三、同意将“妈祖平安银行卡”作为我市公务卡推广。拟发卡银行必须开通ATM、POS等各类自助终端的跨行转帐功能,作为申请发行“妈祖平安银行卡”、推广公务卡的必备条件,以促进我市逐步实现公务支出的无现金支付和支付信息的电子化管理。
四、根据我市今年“三会一节”活动安排,你行可选择1-2家能够在及时完成发卡前期工作的我市商业银行,作为“妈祖平安银行卡”的首批发卡银行,并牵头、组织举办“妈祖平安银行卡”首发仪式。市直相关部门、湄洲岛管委会要给予支持、配合、帮助,确保首发仪式的成功举办。
五、要加大宣传力度。你行要督促银联公司、各发卡银行加大对“妈祖平安银行卡”的营销力度,长期开展强有力的宣传攻势,达到既广泛推广“妈祖平安银行卡”,又进一步宣传莆田、宣传妈祖文化,实现双赢的目的。
六、要不断改善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你行要会同银联公司、各发卡银行加强与我市有关部门的协调、协作,积极开展创建“刷卡无障碍街(岛屿)”等活动,加快我市主要宾馆(酒店)、商户和旅游网点等场所的银行卡无障碍受理进程,方便群众使用和公务消费。
七、要努力推动发卡银行提供更多特色服务。你行要督促各发卡银行充分依托自身技术、人才、网络和服务等方面的优势,加大与各有关部门、特约商户等的合作力度,不断丰富“妈祖平安银行卡”的承载内容,为“妈祖平安银行卡”的使用提供更多的优惠措施和增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