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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威海市市区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中“规定的市区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标准”已被《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威海市市区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的通知》(发布日期:2004年12月28日 实施日期:2005年1月1日)废止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威海市市区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的通知
(2000年5月17日 威政发[2000]19号)


  根据形势的发展要求,市政府确定对威海市市区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予以调整。现作如 下通知:

  一、土地级别划分

  土地级别是根据城镇土地区位条件利用效益的差异划分的反映土地质量的等级 。市区土地共划分为七个级别,其范围是: 

  一级地: 市铅笔厂以北,自铅笔厂南侧道路与青岛北路交界处向北 沿青岛北路、新威路至新 威路与大众路交界处,向西沿大众路至统一路,向北沿统一路至解放路,向西沿解放路至国 家卫生城碑,向北沿古山二巷、环翠楼公园、西北山路所形成的折线以东;自西北山路与花 园北路交界处向东沿花园北路至统一路,自花园北路与统一路交界处向东至市政府办公楼、 菊花顶路一线以南;自菊花顶路与北山路交界处向南沿北山路至四八零九厂东侧以西所 形成的区域。 

  二级地: 自合庆山庄向西沿市公安局、古陌隧道南口、环 保塔景园至文化二路与 古寨东路交界处所形成的连线以南,古寨东路以东,望岛河以北,除一级地 范围外包括刘公岛在内所形成的区域。 

  三级地:
  (1)古寨东路以西、东营路以北、西环海路以东范围内 的区域及古陌隧道南口至 合庆山庄一线以北范围内的区域;
  (2)望岛河以南,海滨中路、海埠路以西,珠海路以北 ,蒿山路以东所形成的区域。 

  四级地:
  (1)蓬莱路以西,环翠路、珠江路以北至三级地连缘包 括 张村镇驻地规划区范围内的区域;
  (2)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除三级地范围以外的区域。 

  五级地:
  (1)张村镇其余土地;
  (2)温泉、崮山镇五渚河以北、 以西范围内的区域;
  (3)羊亭镇驻地规划区范围内的区域。 

  六级地:
  (1)羊亭、温泉、崮山镇行政区域内的其余土地;
  (2) 草庙子、桥头、泊于、初村镇驻地规划区及北海旅游度假区范围内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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