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卫生部门单位信息公开目录编制格式,由行业主管部门参照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编制格式拟定)
3、信息收录时限
《目录》所收录信息的产生时间不作上限要求,下限截止为2007年12月底。今后随着信息的不断产生,要及时修改充实。
(二)《指南》编制的基本要求
《指南》是各级政府(管委会)和各部门、单位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对外说明和服务承诺,应包括如下内容:
1.各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及联络方式(包括办公地址、电话、传真、E-mail等);
2.主动公开的范围及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
3.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申请人提出申请须知,处理申请的程序和答复方式;
4.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方式及程序等。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参考格式见附件四)
三、编制工作进度安排
(一)11月初,成立莆田市《目录》和《指南》编制工作办公室。办公室由市政府办公室、监察局、编办、政府法制办、信息中心等部门和单位组成。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各部门、单位也要确定相应的工作机构。
(二)11月下旬,召开全市《目录》、《指南》编制工作部署会议,对编制工作进行宣传发动、部署要求。
(三)11月下旬-12月20日,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直(含省属)各部门单位完成各自的《目录》和《指南》的编制工作,并将《目录》、《指南》的纸质件和电子文档报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组织对编制工作进行督查。
(四)12月20日-08年元月31日,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直(含省属)各部门单位提交的《目录》和《指南》进行审核,完成对全市《目录》和《指南》的汇编工作,并对《目录》和《指南》进行网上发布。
四、做好编制工作的相关要求
(一)加强协作。编制《目录》和《指南》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直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要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制定各自的编制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集中力量,认真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