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农业标准化“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六要积极发展循环农业、生态农业,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进一步净化农产品产地环境。普及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知识,引导农民按标准合理施肥、科学用药,切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
  (五)积极推进农产品流通领域标准化工作
  一要积极培育发展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并以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物流配送公司和大型连锁农产品超市为主体,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级、定量包装、包装标识等标准的实施。
  二要建立农产品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农产品进出货台帐制度。逐步在大型连锁农产品超市和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和合理退出机制。
  三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凡质量安全指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农产品,不得进行销售和交易;对监督抽查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农产品,销售单位应立即停止销售;对连续几次监督抽查不合格的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应责令其退出市场,并建立相关信用记录。
  (六)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
  一是以我市综合性检测机构--莆田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为龙头,按照科学布局、合理分工、资源共享的原则,联合农业、海洋与渔业、林业、工商、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技术力量,建立健全我市农产品、水(海)产品、林产品和林木种苗(花卉)质量检测体系,逐步完善县(区)现有的农产品快速检测机构,加快与国际互认的步伐,全面开展对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监测,逐步形成与国际接轨的农业标准检测体系。
  二是农业生产基地和农产品生产经营加工企业要逐步建立内部检测机构或配备快速检测仪器设备,提高对产地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各环节的检测能力,严格把好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关。
  三是全市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等经营企业应设立农产品农药残留和甲醛等污染物快速检测点,把好流通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关。
  (七)构建农业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和推广网络
  一是以莆田市技术监督情报研究所为平台,成立莆田市农业标准化信息中心,完善莆田市农业标准化信息服务网络,收集、整理和发布国内外农业标准化信息,维护更新国际、国内农产品标准、技术法规、合格评定程序的数据库,实现与“福建省标准化信息服务网”、“福建三农服务网”以及“莆田农业信息网”等各农口部门信息网站的对接,为全市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企业提供标准化信息服务。
  二是要充分利用农业标准信息服务网络资源,适时采集、研究我市农产品主要进口国家和地区的农业标准、技术法规等最新信息,为我市农业龙头企业、出口加工企业及时提供农业标准化动态信息,以提高我市企业农产品安全出口的能力,不断增强我市出口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三是加强标准化知识的宣传培训,提高标准化意识。通过新闻媒体、科技特派员、科普宣传、科技“三下乡”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重点培训等形式,在全市广泛开展农业标准化宣传,分类组织开展农业标准化技术培训。适时组织对现行推广应用的国家和省级农业标准进行收集整理,并对适宜我市推广应用的标准进行筛选、分类、印制,统一编印全市农业标准宣传培训教材,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业标准推广应用宣传培训活动。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