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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农业标准化“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三)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和管理
  在进一步做好现有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的基础上,适当扩大示范区建设,拓宽示范区领域。一是把推进农业标准化与发展农业产业化结合起来,推广“(龙头企业+基地+农户)×标准”和“(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农户)×标准”等生产经营模式,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和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在农业标准化工作中的带头作用和辐射效应。二是示范区建设必须围绕我市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发展优质高效农业、出口创汇农业和无公害农产品密切结合,重点要围绕水产、水果、畜牧、食用菌、蔬菜五大主导产业及主要农产品,合理规划布局,建设国家级、省级、市级等各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三是在重点产业带动的区域建设示范县(区)、示范乡(镇)、示范村,率先在五大重点产业的标准化上取得突破。四是在示范区内全面实施产前、产中和产后农业标准化综合管理,促进示范项目取得明显的综合经济效益和示范带动效应。五是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长效管理机制,巩固示范成果,逐步形成以示范区(点)为辐射核心的农业示范推广体系,确保各类农业标准的贯彻实施。
  (四)实施农产品品牌再提升工程
  一要整合相关资源,加大对农产品品牌的培育。把推行农业标准化作为一项基础工作,与开发、培育、创建名牌农产品、著名商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工作结合起来,积极引导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者树立品牌意识。
  二要建立、健全农业综合标准体系。全过程推行标准化生产,分类别、分层次、有针对性地抓好一批带动能力强的重点企业和优势农产品,培育和扶持一批品牌农产品,不断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三要加快品牌农产品基地建设。按照标准化、规模化、商品化、产业化的要求,突出建设一批区域特色明显、商品化程度高、市场竞争力强的品牌农产品基地,不断壮大我市品牌农产品规模,逐步实现基地培育品牌、品牌促进基地发展的良性循环,把资源优势转变为品牌优势,把品牌优势转变为市场优势。
  四要注重品牌经营。通过市场化的手段,提升、延伸和保护品牌,使之做大做强。将重点在我市的水果、蔬菜、水(海)产品、茶叶、禽畜等产业内培育无公害、绿色和有机食品,争创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名牌产品和著(驰)名商标。
  五要加快我市农业龙头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大力推进GAP(良好农业规范)和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的体系认证。鼓励农产品生产企业推行ISO9000、ISO14000管理体系认证工作,提高农业企业对农产品的质量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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