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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农业标准化“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二)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效果初显
  “十五”期间,以“龙头企业+基地+标准+农户”的标准化推广模式基本形成,全市已建立了14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其中国家级3个,省级10个,市级1个),并正在申报建立15个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在示范区建设中,通过标准把基地与农户有机地联系起来,加大了标准的推广和实施力度,带动了农户按标准组织生产,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使农户真正得到实惠。如常太枇杷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经过三年的建设,共建立优质枇杷丰产示范园3200公顷,三年增产3994吨,递增75%,枇杷种植户人均年收入增加2209元;又如涵江鳗鲡养殖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经过三年的建设,共推广鳗鲡标准化养殖面积87公顷,三年增产16500吨,递增50%,鳗鲡养殖户人均年收入增加1000元。
  (三)农产品品牌战略成效突出
  一是我市的农产品名牌战略取得较好成效。“十五”期间,我市有东南香大米等1项产品荣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和国家免检产品称号,有常太枇杷、兴化桂元等20项农产品获得福建省名牌农产品称号,有“牧童”牌等7件农产品商标被认定为福建省著名商标。近期,我市的“天下农庄”牌大米又荣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在实施名牌战略过程中,我市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加强标准化的生产管理,不断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产量,提升了我市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如莆田市东南香大米发展有限公司2004年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后,企业得到快速的发展,大米销售量从2004年的26万吨增加到2006年的31.5万吨,增长了21%,销售额从2004年的6.9亿元增加到2006年的8.8亿元,增长了28%。三年来,该公司新增农业标准化基地45万亩,每亩增加收入180元,共增加收入8100万元,惠及12.3万户农户。又如仙游金溪茶厂2003年获得福建省名牌产品后,产品销量快速增长,茶叶总产量从2003年的1800吨增加到2005年的2500吨,增长了39%,产值从2003年的5400万元增加到2005年的7450万元,增长了38%,茶农增加收入3800万元,带动了茶场100多个,惠及合同农户2830家。
  二是抓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认定工作,推进龙头企业实施质量管理认证。“十五”期间,我市有涵江华林蔬菜基地、莆田市兴和食品公司等30家企业的70项产品通过了无公害农产品认证,18家企业22个生产基地通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南日、石城等五个养殖海域(面积4921.7公顷)通过省海洋与渔业局的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证,有常太枇杷、度尾文旦柚等9家单位的29项产品获得绿色食品标志认证,有闽中有机食品公司等3家企业获得有机农产品认证,有11家农业龙头企业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1家农业企业(闽中有机食品公司)获得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5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HACCP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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