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节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莆政办〔2007〕2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莆田市节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认真按照联席会议制度的要求,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我市节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开展。
二○○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莆田市节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促进全市节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确保完成“十一五”期间全市单位GDP能耗下降15%的节能目标任务,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提高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建立莆田市节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 联席会议的组成单位
(一) 联席会议召集单位:市经贸委
(二)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国资委、市地税局、市环保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统计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质监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市国税局、市气象局、人行莆田中心支行、市总工会、团市委、市科协、莆田电业局。
二、 联席会议的工作任务
(一)分析能源形势,研究节能措施与工作落实情况。针对节能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阶段性节能工作目标、任务和重点,决定节能重大行动。
(二)研究确定应对气候变化的对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审查全市性节能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
(四)听取市节能办和各县(区、管委会)节能工作汇报,提出需要市政府研究决定的重大节能和资源节约事项,通报节能工作进展情况。
(五)研究企业节能激励机制和措施、全市性节能奖惩规定。
(六)落实市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三、 联席会议任务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