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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卫生局关于加强2006年“十·一”旅游黄金周期间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湖州市卫生局关于加强2006年“十·一”旅游黄金周期间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社会发展局),市级医疗机构、市急救中心、市中心血站:

  2006年“十·一”旅游黄金周即将到来。为认真做好黄金周期间医疗保障和医疗应急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迅速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执行。

  一、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黄金周期间医疗保障和医疗应急工作,加强对医疗保障和医疗应急工作的领导,以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将抓好医疗安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加强节日值班制度,确保各项医疗保障与医疗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湖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准备工作,特别要做好应急处理和医疗救援各项技术、人员、物资的准备。为及时响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医疗机构要在节日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门、急诊的管理工作,尤其是已进入秋季肠道传染病高发季节,对腹泻病人做到“有泻必采”,加强和规范肠道门诊工作,同时确保信息报告和指令传递的渠道畅通。

  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根据黄金周旅游工作特点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规律,修订和完善本单位黄金周医疗保障应急预案,确定医疗救援与疾病控制的应急反应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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