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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卫生局关于切实做好十一“黄金周”食品卫生保障工作的通知

湖州市卫生局关于切实做好十一“黄金周”食品卫生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社会发展局)、市卫生监督所:

  “十一”黄金周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特别是旅游景区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卫生和身体健康。现就切实做好十一“黄金周”食品卫生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十一“黄金周”食品卫生保障工作的责任感

  十一“黄金周”是旅游旺季,又是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旅游景区的食品卫生关系到广大游客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平安湖州”、“和谐湖州”的构建。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提高认识,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执政为民的高度,将旅游景区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保障工作作为当前食品卫生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精心组织,切实抓紧抓落实。在十一“黄金周”期间要组织卫生监督人员开展对旅游景区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并加强技术指导,督促旅游景区的餐饮单位认真落实食品卫生安全的各项措施。对存在卫生问题的单位,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或存在严重卫生隐患的单位,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二、明确责任,突出重点,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各县区要认真落实旅游景区食品卫生安全保障的各项措施。一是做好节前的宣传培训工作。在9月下旬要组织开展对餐饮单位负责人和卫生管理员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重申节日期间食品卫生要求,发放食品卫生指南,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各餐饮单位要明确树立法人代表是食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观念,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按照《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切实加大投入,完善硬件设施,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员,认真落实各项食品卫生规章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以及对食品采购、餐具消毒和食品加工过程等重点环节的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卫生隐患,杜绝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二是加强节前卫生监督检查。对辖区内餐饮单位和公共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大宾馆饭店、主要风景区饮食摊点及农家乐等食品卫生情况。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无证经营的要依法取缔;三是加强节日期间的日常巡查。特别要加强对湖州太湖度假区、南浔古镇、安吉、德清等接待游顾客较多的宾馆、饭店、农家乐等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上门进行食品卫生现场指导和巡回监督,对客房床上用品一客一换制度落实情况、卫生洁具和茶具清洗消毒情况等加强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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