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机制。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六进”工作,消防常识全民知晓率达70%,城市居民的消防常识普及率达90%,单位员工消防知识普及率达100%,在校学生受消防教育率达100%。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体系建设,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1、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严格按照《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各级政府履行领导职责,发挥主导作用;各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管理职责,发挥监管作用;各企事业单位履行主体职责,发挥自管自查自改作用;公安消防部门履行监督职责,发挥监督指导作用;新闻媒体履行消防宣传职责,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广大公众履行做好本岗位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和义务,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社会消防监督管理机制。
2、健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体系。进一步完善挂牌督办、落实整改和公示公告机制,各级政府对管辖区域内危及公共消防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严格按照“上级政府督办,地方政府解决”的要求,挂牌督办,整改落实。对不符合城镇消防安全布局的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工厂、仓库等重大危险源限期搬迁;搬迁前或搬迁过程中无法保证消防安全的重大危险源立即转产、停用。
3、创新社会消防监管体系。积极探索消防行政审批改革和监督管理新机制,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自动消防设施检测、电气防火检测等技术环节和部分火灾损失核定,委托专业中介机构承担。充分发挥保险、金融对消防工作的促进作用。到2007年底,实现全市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自动消防设施检测全部由专业中介机构承担;到2008年,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经过消防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在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强制推行火灾公众责任险,明确保费与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的分配比例;2009年,80%的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到2010年,全市所有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
(二)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各项消防工作顺利开展
4、建立完善消防队伍社会化后勤保障体系。各级政府要将消防业务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以当地经济增长率为指数,建立适合消防事业和消防部队建设发展需要的消防业务费预算基数增长机制,加大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装备和消防教育训练基地建设的投入,满足预防火灾和灭火救援的实际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