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十一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十一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城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中卫市“十一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中卫市“十一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为推进中卫市“十一五”期间消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和《中卫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结合中卫实际,特制定本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为重点,以消防科技进步、体制创新、科学管理和法制建设为保障,加快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切实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的能力,全面提升全市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为建设“平安中卫”、构建“和谐中卫”,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10年,全市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社会化程度明显提高;消防器材装备和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改善;消防队伍建设和灭火抢险救援的实战能力明显增强;城乡整体防范抗御火灾的能力明显提升,中卫市消防工作进入全区先进行列。
  (二)具体目标
  --城镇消防规划全部实施,乡村消防规划纳入总体规划。到“十一五”末,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达到国家标准的90%以上,消防通信和消防部队装备建设基本满足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需要;建成柔远、迎水2个乡村消防站;
  --建立社会消防安全责任目标管理体系。重点行业和重点单位自我管理规范有序,自动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率达100%,消防设施完好率达90%,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