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定点屠宰厂(点)设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城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中卫市定点屠宰厂(点)设置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中卫市定点屠宰厂(点)设置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加强畜禽定点屠宰管理,科学合理规划定点屠宰厂设置布局,进一步规范屠宰秩序,不断提高定点屠宰加工水平,保障肉食品质量安全。根据国务院《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猪屠宰管理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牛羊屠宰管理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家禽屠宰管理办法》及《
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全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肉食品加工水平为目的,调整、优化定点屠宰设置布局,整合屠宰资源,提升加工规模,促进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保障全市肉食品质量安全,确保肉食品质量和群众吃上放心肉。目标是:定点屠宰厂设置科学、布局合理,有利流通、方便群众,城区生猪、牛羊、家禽定点屠宰率分别达到100%,镇(乡)生猪、牛羊、家禽定点屠宰率分别达到95%、85%和75%以上。
二、设置地域及数量
(一)市区设置生猪屠宰厂1家、清真牛羊屠宰厂1家、清真家禽屠宰厂1家,主要承担市区及邻近地区的屠宰服务和市区的肉食品供应。
(二)城区宣和、常乐镇各设置生猪屠宰厂(点)1家,宣和镇设置清真家禽定点屠宰厂1家,主要承担所在镇(乡)的屠宰服务和当地市场的肉食品供应。
(三)中宁、海原两县县城地区分别设置生猪屠宰厂1家、清真牛羊屠宰厂1家、清真家禽屠宰厂1家,两县范围内的乡镇屠宰厂(点)的设置规划,由两县政府结合当地实际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