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明确产业导向。进一步完善《湖州市产业结构调整导向目录》、《湖州市限制和淘汰制造业落后生产能力目录》,促进安全生产产业发展,鼓励企业对安全生产产品、工艺技术的研制和开发;限制和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和企业。
五、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在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建筑施工等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试点活动,力争用3年时间,使全市安全标准化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建立起一批市、县区和乡镇级安全生产文明样板企业、车间和班组。通过执行安全质量管理标准,全面提高企业的安全素质。同时,推进和鼓励企业建立职业安全健康体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科学管理水平。
六、加强项目管理。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严把项目备案与核准关。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应当按照国家、省和市的安全标准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应当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和使用前,其安全设施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验收,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
七、加大安全投入。落实企业法人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加大安全生产的投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设立湖州市安全生产科技专项资金,用于鼓励和引导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形成以财政资金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的投入机制。
八、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实行工伤保险缴费与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挂钩,促使企业切实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九、培养安全生产人才。注重安全生产科技人员的知识更新,合理利用各种教育资源,采用各种手段和措施,保障安全生产人才的培养。加强对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法规和安全技术培训,建立安全培训和考核制度。
十、加强宣传教育。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五五”普法重点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公众公共安全危机事件防范知识培训系统和应对危机事件的技能、心理训练基地,增强公众防震、防火、防暴、防污染、防疫情、防事故能力。加快市、县区安监培训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各类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和社团组织的作用,构建信息、科技、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安全生产支撑体系,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