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节水有关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六)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县区间的水事纠纷;协助司法机关查处破坏水利设施的重大案件;
(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水行业价格、税收、信贷等经济调节措施,调节供水、再生水回用及农业用水;对水务行业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制定有关水务资金使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监督水务系统国有资产的增值保值;
(八)主管全市水土保持工作,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治理工作;组织开展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承担银川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管理全市河道、水库、排水沟、灌溉渠、机井、泵站、拦洪库、滞洪区等水域及其岸线,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或跨县区的重要水利工程;
(十)承担银川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的防汛抗旱工作;组织编制全市防洪抗旱工程建设规划;制定防汛抢险预案;负责洪水调度及利用方案的制定与执行;负责全市防汛抗旱工程建设、养护、整治与管理工作;承担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十一)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乡镇供水和农村改水工作;指导全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灌区续建配套改造工程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水利产权改革和节水灌溉工作;协调全市农田灌溉;
(十二)组织水利科技、新技术推广,对外合作与交流,指导全市水务队伍建设;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水务局内设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调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单位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和公文起草、审核;负责政策研究、政务信息、科技教育、对外交流、文秘档案、人事劳资、保密治安、职称评聘、公务员考核,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评聘等工作,管理局属单位劳动合同及劳动争议的调解;负责后勤管理、内外接待及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
(二)计划财务科
负责全局财务会计管理和全市水务计划管理工作;编制财务计划、水利发展计划、水利基建计划、水利开发计划及水利经济发展计划;调节管理水利资金;监督管理全局国有资产;指导水利综合经营;负责水利统计工作,指导和监督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