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编报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预、决算及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管理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
(六)拟定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七)拟定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工作规划,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八)组织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并发症、独生子女病残儿童鉴定;
(九)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指导有关人口、学会、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十一)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内设5个职能科(室)
(一) 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政务、事务工作,协调各科室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党务、工会、干部管理、目标考核、政治学习、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管理、组织人事、档案管理、机关财务、资产管理、保卫、保密、信访等工作;承办党组、委员会决定事项及外事接待;组织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和综合分析,为委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二)规划统计科
研究我市人口发展战略,编制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拟定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估;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和专项调查;参与分析研究全市人口统计数据。
(三)科学技术科
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的总体规划;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综合管理以及信息化网络建设与管理工作;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药具和技术推广使用;组织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病残儿童的医学鉴定;围绕生育、节育、不育,拟定生殖保健服务规划与技术规范;协调卫生等部门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保障人口安全。
(四)宣传教育科
拟定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定;组织协调新闻、宣传、文化等部门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宣传工作;拟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规范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品的管理。
(五)政策法规和流动人口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