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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农牧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农牧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银政办发〔2008〕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银川市农牧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抓紧组织实施。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七日

  银川市农牧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银川市农牧局为银川市人民政府负责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工作部门。现就市农牧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如下:

  一、职能调整

  强化职能:

  (一)按照“两强多优”的发展方针,认真研究每个产业的不同特点,选准突破口,有效加以推进;

  (二)建立健全各种服务体系,实施科技服务体系、供销服务体系、金融服务体系、政府服务体系、人力资源体系等五个方面服务体系建设。

  下放职能:

  (一)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工作,由市农牧局调整由辖区管理;

  (二)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初审工作,由市农牧局调整由辖区管理。

  二、主要职责

  (一)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研究拟定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定农业开发方案并监督实施;

  (二)贯彻执行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业产品品质的改善;提出有关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农产品流通、农村信贷、税收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组织起草种植业、养殖业(含水产)、果蔬产业、乡镇企业、农机、农村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研究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基本政策的意见、建议,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及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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