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主要职责,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市建设局设置10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督办室)
协调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工作;监督、检查局机关各科室及局所属事业单位、公用企业主要工作完成情况;负责各种会议的组织筹备和确定事项的催办落实工作;负责重要文字材料的起草,文件的拟、催办及党政印鉴的管理;负责档案管理、机关办公场所的安全保卫、保密及基层单位的文档业务指导工作;组织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及市长邮件、督办中心指令、市民投诉;承办公务接待和车辆调配;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卫生、绿化、后勤服务等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
承办局党委日常工作,指导局属各单位党务工作;负责局属事业、归口建设局党委管理的建筑、工程监理等改制及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及党的干部的考察、培养,承办干部任命、交流等工作,负责三区范围资质等级为总承包一、二、三级非公有制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为专业承包一、二、三级非公有制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为劳务分包非公有制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等级为监理甲、乙、丙级非公有制监理企业;资质等级为招标代理甲、乙级、暂定级非公有制招标代理企业党组织的组建和管理;承办系统干部、职工录用、调配、调资、晋级、离休、退休、退职、转正定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职称评聘、劳动工资等人事工作及局属未改制企业的相关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负责组织局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及职工岗位培训工作;负责局系统人才工作,制定人才培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计划财务科
编制银川市城市建设年度投资计划及系统有关单位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城市建设和维护资金的管理;负责局系统国有资产的管理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费的划拨工作;负责局系统经济目标的制定及管理工作;办理局机关财务的报帐、资产登记、会计档案管理及年度经费预算的编制工作;办理职工工资统发及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市招标办等七单位的财务核算工作;负责局系统各项收费、城建项目资金的检查及审计工作;组织局系统会计和统计人员培训,检查指导局系统各单位会计和统计工作;办理建筑工程“四项措施费”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拨付工作;对全市建设行业有关数据进行统计、汇总、上报;编报城市建设、维护等专业统计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