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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教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五)审查和报批幼儿园、普通中小学、职业技术学校及中等专业学校的开设、更名、停办、撤并以及调整建制和编制;

  (六)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

  (七)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全市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负责教师资格认定,组织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组织、指导师资培训及教师继续教育;

  (八)组织开展教育科研、教学研究,进行课程教材改革试验和教学试验;

  (九)负责普通大中专、成人大中专、自学考试、高中毕业生会考银川考区的报名考试;负责高中招生录取;

  (十)主管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教育局内设6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公文处理、档案管理、信访、保密、安全保卫、财务管理等工作;筹办局级会议及日常党务工作和教育外事工作;负责人大、政协议案、建议及提案的办理;指导局直属单位的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工作;研究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拟定全市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起草有关教育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体制改革;承办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事项。

  (二)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组织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承办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事项;协调、指导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指导离退休和评残抚恤等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

  负责学校的布局和结构调整;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统筹管理各级各类教育专项补助经费、教育费附加和教育基建投资以及社会各界对我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规划、指导教育系统经费管理;负责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的统计、监控;编制机关和直属单位教育事业费和有关专项经费的预算和决算,管理机关和直属学校的国有资产;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教育系统各类收费标准;负责全市教育统计和信息工作。

  (四)基础教育科(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

  指导全市基础教育、民族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指导、推动九年义务教育的实施;指导基础教育结构调整和教育教学综合改革;拟定基础教育评估标准和有关教学的基本文件;审核中小学及幼儿园的设置、撤销和更名;负责全市初、高中招生和学籍管理,指导高中会考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教材建设;指导中小学德育、幼儿教育、残疾少年儿童特殊教育工作;管理并协调少数民族教育的特殊性工作,组织对全市少数民族教育对口支援;指导社会力量举办基础教育各类学校及教育教学机构的管理;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和劳动技术教育;指导学校国防教育、学生军训;组织指导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及常见病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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