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三亚市三亚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通知
(三府〔2007〕154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五届市委常委会第11、15次会议精神,为加快三亚湾的建设开发工作,决定成立三亚市三亚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由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管。主要从事三亚湾开发建设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并负责政府投入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得进行日常性经营活动。三亚市三亚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与三亚市三亚湾管理委员会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员。公司成立后,应按法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资本金应尽快到位,加快三亚湾开发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