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负责银川市优化发展环境投诉中心工作,统一受理各类投诉。对受理的各类投诉事项,依类别快速转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答复;并对反馈结果进行处理;
(九)指导县市区、市直各部门信访工作,并对信访处理情况进行督查督办,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建议的意见;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民政府督办局(银川市信访局)内设4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党务、干部管理、目标考核、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管理、组织人事、档案管理、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机要、安全保卫等工作;编发信访和督办动态简报。
(二)信件办理科
办理“市长邮件”和领导批办的重要信件;审阅登记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的来信,负责重要信件的立案、呈阅上报,归口转交,督办信件的处理,给来信人复信;负责批准立案信件的督查督办;深入研究信访工作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快速有效地发现并化解社会矛盾;定期给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提供参考意见;大力推进依法信访,指导各部门信件办理业务工作。
(三)来访接待科
负责接待人民群众来访;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上访问题;处理群众集体到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政府上访及异常、突发上访事件;检查指导市直各部门和县(市)区的上访接待工作;汇编、报送上访信息。
(四)督办科
协调处理跨县区、跨部门以及情况复杂、涉及面广、较为重大的难点、热点问题;向市领导提供市民反映的重要社情民意;负责领导批示的转办、督办及反馈工作;负责受理事项的办理、回复;协调、督促县市区、市直各部门、相关单位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对反映优化发展环境、行政效能、行政执法等方面的问题及时督办解决,向相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市民投诉情况的统计、分析、总结、报告;对市政府市民投诉督办二级网络单位及承担政府市民投诉督办任务的工作部门(单位)进行检查、考核;负责督办信访网站的维护运行,及“市民信箱”电子邮件、市民网上诉求的处理。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行政编制13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4-5名。